武汉学院法学院办学历史起源于2004年7月成立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法律系。2015年6月1日,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转设成为民办本科高校,并正式更名为“武汉学院”。2019年5月,学校机构优化调整,武汉学院法律系升级调整为武汉学院法学院。学院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科的优势力量开设,起点高、基础好。经过15年的发展壮大,形成了理论与实践、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,人才培养成果丰硕,在省内同类院校中优势明显。
学院现有法学和法律事务两个专业,每年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学本、专科学生,目前法学本科在校生约1000余人,法律事务专科近350人,在校生共计1300余人。学院基本形成由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“双师型”教师和实务专家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团队,现有专任教师24人,其中教授3人,副教授11人,博士生导师3人,硕士生导师4人,具有法学博士学位以及博士在读的教师13人,“双师型”教师占70%。
学院教学与科研机构健全。下设理论法学教研室、民商事法学教研室、刑事法学教研室、经济法与国际法学教研室及一个实验教学中心,设有校级科研创新平台——法学院非诉业务创新研究中心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——新型权利的民事司法保障研究团队等科研机构。建设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、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、中伦(武汉)律师事务所、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、碧桂园集团湖北区法务部等8个实践教学基地。
学院以“全人发展”理念培养应用型、复合型、创新型法律人才,实施成果导向型的教学改革,开展行程式评估,在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。拥有民法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;拥有四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——民法总论、经济法、法理学、宪法学。近年来,共有12项省部级、15项校级教研科研项目立项建设,出版专著5部,主编教材6本,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各级各类论文40余篇,教学团队获2018年度湖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。